本报讯 (记者王嘉通讯员杨丽)6月1日是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的日子,我省电信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范围,并区分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分别按11%税率和6%税率缴纳增值税。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此次电信业“营改增”,我省共有374户企业纳入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基础电信业204户,增值电信业170户。6月1日上午9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财务部里,在国税干部的现场指导下,该公司财务人员顺利开出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上的“应税劳务”一栏,填开着“基础电信服务”,金额为1000元,按照11%的税率征税,共需缴纳110元的增值税。同日,全省从事基础电信服务的260个专用发票开票点开票系统功能全部调试成功,这标志着我省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全面正式启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张保平举例说,之前公司不能从事终端销售,在满足客户需求方面有很大缺失,为拉动市场,只能以“优惠购机”、“购机送话费”等“套餐捆绑”形式进行销售,“营改增”帮助拓展了服务内容,可以提供客户更多选择,有利整合业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