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宁 付建波)近日,宁陕县出台重点旅游区域接待能力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决定从今年开始至2017年12月底,连续三年对全县旅游重点区域内的农家乐、乡村酒店和家庭宾馆建设给予资金扶持,农家乐最高奖励5万元,乡村酒店和家庭宾馆通过贴息方式三年最高奖励15万元。
该办法从环境、餐饮、住宿、管理、服务等方面分别明确了农家乐、乡村酒店和家庭宾馆的建设标准,建成营运后县旅游局将组织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程序予以验收,每年按申请及建成先后奖励农家乐40户,乡村酒店和家庭旅馆各10户。申请奖励扶持的农家乐、乡村酒店必须在城关、筒车湾、皇冠、广货街、江口回族镇5个旅游重点镇建设,农家宾馆要建在县城及周边。
新建或改造提升农家乐,按照总投资的40%(每户最高5万元)予以奖励。新建乡村酒店按业主实际投资额度的50%的标准(每户最高50万元)予以贴息3年。改造或新建家庭宾馆的可根据实际任意选择以上两种奖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