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在西安、咸阳、延安、汉中4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计划投入资金20亿元。
按照相关规定,我省将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准备金的前提下,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向保障房建设发放贷款,贷 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委托商业银行发放,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中公租房建设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经适房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贷款利率低于普通商业贷款。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封闭管理,严禁挪作他用,确保资金安全。目前,我省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 持保障房建设已投入资金超过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