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心
我们经常把脱贫攻坚比作一场战役,既然是“战役”,就有其特点,一方面,对畏惧避战、没有按阶段性节点完成任务的,要“军法从事”;另一方面,对攻坚克难、作出突出贡献的,也要“论功行赏”。“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奖励,让一批勇于担当、苦干实干的帮扶干部受勋章,让一批奉献社会、大爱情怀的企业家享荣誉,让一批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群众戴红花。
一方面,要把脱贫攻坚真正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最好平台。在革命战争年代,往往就是一场战斗的胜利,攻强守坚的功勋,使干部迅速得到成长。因为经历了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大家都很服气这样的干部担当重任。而在如今和平发展年代,以实绩论英雄,靠德才定位子,就是要看能不能把最难的工作做好、做出成效。当前最难的工作非脱贫攻坚莫属,最磨砺和检验干部也非脱贫攻坚莫属。坚持在基层一线、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这样的用人导向应该贯穿于整个脱贫攻坚全过程,力争在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和干部选用等方面寻求突破,使之成为奖励先进、见贤思齐的重要载体,真正体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敢于担当的干部得到实惠。
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对在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也要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在其企业信用评级等方面予以加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激发他们参与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荣誉感。同时,对于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倾心帮扶贫困群众的合作组织和能人大户以及乡里乡亲、左邻右舍,也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把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要持续大力宣传培育贫困群众中自立自强、身残志坚的先进典型,做好“自强标兵”评选奖励,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战胜贫困的坚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