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安康市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
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2月19日政协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安康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第六条规定,政协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政协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在安康召开,会期4天半。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三届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三届安康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政治决议;
八、人事事项。
政协安康市委员会
二0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