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29日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志坚院长所作的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为实现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推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