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双创指挥部关于静宁路便民市场搬迁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规范静宁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区双创指挥部决定将静宁路便民市场搬迁至安康市静宁农贸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宁路便民市场所有经营户,从2016年1月14日(农历腊月初五)零时起一律进入安康市静宁农贸市场(鼓楼东街14号)内规范经营。
二、静宁路沿街各门店经营户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出店占道经营,如有违反,依法处理。
三、区双创办要牵头组织区公安、交警、城管、市监和有关办事处,加强对主街道流动占道经营的管理,保障城区主干道市容环境良好。
四、安康市静宁农贸市场要做好市场管理工作,科学设置市场功能,全面优质做好经营户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广大市民和经营户创造最佳营销环境。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逾期继续在静宁路出店流动占道经营的,由区城管、公安、交警、市监和办事处等部门单位依法处理。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汉滨区双创指挥部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