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于延琴)从今年起,我市将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从今年开始,全市所有排污单位必须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市直有关部门将每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给予“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未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给予“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从今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同时专项开展月河流域、旬河流域、蒿坪河流域、白石河流域、旬阳铅锌汞矿区水污染防治。深入开展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瀛湖库区水质保护、安全生产、汉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农业面源污染、工业点源污染、违法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规范两厂(场)运营和保护母亲河为重点的汉江水质保护工作10项专项行动。
此外,我市还将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了移送机制,及时有效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