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管理,满足群众节庆民俗用品购买需求,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经研究,现就春节期间安康中心城区春联年画等节庆用品临时销售点设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的流动经营户必须进入城区各农贸市场、临时便民市场规范经营,严禁流动占道经营行为。
二、春联年画、民俗用品实行定点集中销售。初步确定15处春节年画节庆用品临时销售疏导点、1处民俗用品集中临时销售点及2处祭祀用品临时销售点、3处群众临时祭祀活动疏导点,具体设置时间、经营种类、设置地点如下:
中心城区春联年画节庆用品临时销售点。
(一)设置期限:2017年1月12日(腊月十五)至1月27日(农历腊月三十)。
(二)经营种类:春联、年画、灯笼等节庆用品。
(三)具体设置地点:
1、一大队辖区(8处):静宁南路口建行门前人行道、巴山东路区交警大队西侧人行道、巴山东路原正大药厂门前便民市场人行道、市中医院临文昌路大门以南围墙外人行道、文昌路喜盈门超市门前人行道、解放路邮政储蓄银行门前人行道、金州广场便民市场至汉宁宫拐弯处人行道、东堤头。
2、二大队辖区(4处):巴山西路司法局外围墙至烟草大厦外围墙、果园路供电局家属院外围墙、巴山西路贵豪领郡广场、平安大厦广场。
3、三大队辖区(3处):九华饭店东南侧人行道、后张岭路口人行道、张岭中心公园人行道。
中心城区祭祀用品临时销售点。
(一)设置期限:2017年1月25日(腊月二十八)至1月27日(腊月三十)、2月10日(正月十四)至2月11日(正月十五)。
(二)经营种类:各类祭祀用品。
(三)具体设置地点(2处):
南环干道A标路口西侧人行道(原殡仪馆路口)、南环西路烈士陵园路口。
中心城区民俗用品集中临时销售点。
(一)设置期限:2017年1月12日(腊月十五)至2月11日(正月十五)。
(二)经营种类:各类节庆民俗用品。
(三)具体设置地点(1处):白天鹅广场。
中心城区群众临时祭祀活动疏导点。
(一)设置期限:2017年1月27日(腊月三十)、2017年2月11日(正月十五)
(二)具体设置地点:南环东路待建空地、三桥西堤延伸段空地、江北寇家沟排洪渠南边空地,市民可以在上述指定区域进行祭祀活动,焚烧纸钱冥币要注意用火安全,防止因用火不当造成火灾。
三、汉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中心城区春联年画节庆用品、民俗用品及祭祀用品临时销售点的执法监管工作。其中白天鹅广场民俗用品集中临时销售点由白天鹅广场管理办负责摊位划定及销售区域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维护,城区各春联年画节庆用品临时销售点和祭祀用品临时销售点由经营户向区城管局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执法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严禁经营户超范围经营或从事诈骗、赌博等违法经营活动,确保临时销售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容管理有序,行人正常通行,不影响交通。
汉滨区双创指挥部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