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底前,督促指导完成全市9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整改提升,年底前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
2.6月底前,完成安康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3.编制完成凤凰山风景(名胜)区、541国道安康段旅游驿站标识、安康市自驾车房车营地、全市交通沿线旅游标识、大香溪生态旅游区、巴山之巅草甸游旅游区等6个项目的策划或规划。指导县区旅游局做好旅游策划、规划。支持指导重点旅游村、镇编制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简明实用的旅游规划,开展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策划。
4.积极推进全市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重点景区文旅融合“五个一”;加大中心城区旅游美食、旅游购物综合体市场主体培育。
5.做好核心客源地城市的市场宣传营销,举办金秋系列户外旅游活动,唱响“秦巴明珠”旅游品牌,推出系列精品旅游线路产品。做大安康旅游“两微一端”,在主要客源地城市举办推广宣传活动4次以上。
6.全年开展10次以上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优化旅游环境,增加游客满意度,旅游投诉处理率和结案率达到100%。全年旅游综合收入增长14%以上。
7.抓好1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
8.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白河县构朳镇东坡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