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保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达到54%以上。
2.全力做好农村改革试点,用足用活货币政策工具,扶贫再贷款余额达到10亿元以上。
3.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两权”抵押贷款“平利模式”。加强银企对接,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全年召开不少于4次政银企座谈会;组织召开3次以上资本市场发展对接会。
4.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试点。全年累计投放扶贫贷款50亿元。深入推进省级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建设,力争国家级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获批。
5.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扩大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规模,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完成汉滨区大河镇大兴社区年度包抓帮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