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7日,市审计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兰天安带领紫阳精准扶贫资金和项目审计主审等人员一行,针对一季度紫阳扶贫审计揭示发现的问题线索与该县纪委监察局、县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对接。
会上项目主审分别围绕精准对象识别、扶贫项目建设工程领域、涉农收费方面等问题线索事项逐一反馈。兰组长强调指出:一是认真核实 把握两种情形 对精准识别对象有误的问题应逐人逐户摸排,最终核实确认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标准的,启动追责机制;核实工作要实事求是,防止简单认定,不能仅以建档立卡对象中存在财政供养人员或房产、车辆为缘由,未经核实其实际贫困情况,就取消其贫困资格甚至要求收回之前的帮扶资金,不能因此给扶贫审计带来负面影响。
二注重三个区分。区分在推进脱贫攻坚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扶贫工作进行中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采取容错纠错的处理方式,为推动县域打赢脱贫攻坚战担当而担当。
该县县委副书记周继林和纪委同志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和审计处理方式给予高度肯定,表示对问题线索逐一核实甄别,既要坚持原则同时要尊重客观实际,既要合理区分又要审慎研判。让审计监督为县域脱贫攻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