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投资项目管理主要有招标投标、工程造价与合同结算、工程质量控制、材料设备采购、征地拆迁等重要节点敏感区,也属于“腐败高危区”,而这也是国家审计机关实施公共投资审计的重点领域,随之带来的是公共投资审计的廉政风险。安康市审计局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机关的“生命线”,强化公共投资审计三项程序,进一步加固审计风险的“防火墙”,保证公共投资审计质量。
一是强化审计组廉政监督程序。审计局在成立审计组时,即在审计组设置廉政监督员,从而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监督审计组在公共投资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的规定,对审计组廉政建设全程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机关相关廉政规定,组织审计组成员及时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审计的意识,在审计过程中,密切关注审计组内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和审计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提醒公共投资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可能引致廉政风险的情况,避免廉政风险。
二是强化社会审计机构聘用监督程序。审计局聘用社会审计机构协助做好公共投资审计,缓解了政府审计人员的不足,提高了公共投资审计的效率,为安康市公共投资审计全覆盖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其中蕴含着着廉政风险,为防控相应廉政风险,市审计局在原有聘用基础上,完善了聘用社会审计机构的廉政风险控制体系,对需要聘用社会审计机构的公共投资项目,在聘用程序中将细化廉政风险防控,由分管领导、法制科、投资科、监察室共同参与聘用过程,向受聘的社会审计机构提出廉政要求,进行廉政宣传与教育,并签订职业道德和审核质量承诺书,保证廉洁审计。
三是强化审计复核程序。社会审计机构在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时,市审计局对其进行必要的廉政监督,特别是现场实地测量过程中,须有两名以上审计组成员参加,避免社会审计人员与施工方单独核对产生廉政风险,对所有社会审计机构审核过的项目,由市审计局进行复核;对较大项目、复杂项目及审计组研究把握不准的事项再聘用专家进一步审核,审计复核中严格执行集体审议审定原则。从而控制了社会审计机构的自由裁量权,斩断了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联系,杜绝了个人决定审计事项的发生,确保了审计项目各环节公开透明,降低了各审计项目的廉政风险,提升了公共投资审计的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