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勇)近日,汉阴县认真落实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为81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实施集中救治,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该县救治对象是2017年在册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救治病种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 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和终末期肾病11 种疾病。县卫计部门通过入户核实,摸清81名大病患者的居住地址、身份信息、身体现状和治疗情况,并对上述疾病患者实行按病种管理,分别确定了定点治疗医院,公示了省、市、县定点医院的医疗临床诊疗专家组人员。县内定点医院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制订适宜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设置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首选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耗材,对大病患者实施集中医疗救治。镇、村两级卫生机构结合“天使健康扶贫行动”,采取分片包干到户的办法,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对象到选定的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切实改革大病救治费用支付方式,对前述 11 种大病的专项救治按单病种管理,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顺序报销,对符合条件患有儿童 6 种大病的救治对象,其在定点医院的合规住院费用,新农合按单病种限额的 70%承担、民政医疗救助按 20%承担、个人自负 10%;对符合条件患有其他 5 种大病的救治对象,其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合规费用,其中新农合按单病种限额的 70%承担,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按政策给予救助。另外,对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在现行的大病报销政策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通过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予以解决。
该县全面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交纳自付费用。同时,加强救治对象信息管理,县卫计、民政部门根据数据清洗核查后的救治对象数据及人员名册建立救治对象台账。各镇卫生院按照台账对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和信息上报,县卫计局对台账实行消号管理,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开展医疗质量及效率评价,持续改进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