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陈俊 通讯员 熊英)日前,石泉县委办、政府办以石办发〔2017〕43号文件印发了《石泉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石泉县率先在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责审计上迈出了制度化、法制化的步伐,为各县区发挥了示范作用,对安康审计监督全覆盖网络延伸至村级财务的每一个角落具有极强的推动意义。
该办法结合现有法律法规,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从具体操作层面详细阐述了实施审计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和结果运用,从制度上回答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审计结果如何运用?”等关键问题,使审计人员能够明确、清晰地获得操作指引,真正实现审计监督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6月27日至29日,安徽省审计厅党组成员、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夏瑜保带领安徽省委组织部、省纪委办公厅干部一行5人,专程赴石泉城关镇、池河镇财政审计所,观摩考察了村(社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石泉县在推进村财审计全覆盖的同时,从今年开始在每个镇分别确定了3—5个村(社区),进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有力抓手,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根据《石泉县审计局2016—2018年审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该县计划在2018年内实现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让村级财务收支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真正解决党和国家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审计监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