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6月以来,安康地区各县连续普降大雨、暴雨,降雨量大都超过正常雨量的1至2倍以上。以7月份为例,石泉降雨404.6毫米,是同期正常雨量183.7毫米的2.2倍;宁陕降雨337毫米,是正常雨量199.4毫米的1.7倍;紫阳县芭蕉口降雨495毫米,是正常雨量189.6毫米的2.6倍;岚皋县六口公社降雨387毫米,是正常雨量173.5毫米的2.2倍。7月31日以前,汉江洪水己两次超过警戒流量,一次是6月25日,流量为8980立方/秒;一次是7月22日,流量为18300立方/秒。
从7月28日到8月1日,暴雨中心又集中在宁陕、石泉、紫阳和汉中地区的西乡、洋县一带。降雨强度更大,仅7月31日1天,石泉降雨119毫米;紫阳县红椿和芭蕉口降雨分别为107毫米和105毫米;宁陕降雨96毫米;西乡111毫米;洋县88.1毫米;城固86.6毫米;镇巴137毫米。由于长期阴雨,土壤含水量已经饱和,暴雨时间、地点又过于集中,因而汉江及其主要支流的任河、月河、旬河、子午河等河流洪水暴涨,均超过解放后的最大流量。特别是暴雨移动方向与江水流向、速度大体一致,流量节节叠加,上涨极快。7月31日11时至23时,平均每小时上涨0.75米。到8月1日1时,安康汉江流量达31000立方/秒,最高水位259.30米(老吴松高程),最大涨高19.4米,高出安康老城防洪堤1至2米。洪水从东、北、西三面迅猛灌入安康老城,城内低处水深达13米,地势较高的地委、行署门口深七八米。安康老城及沿汉江的集镇遭到了一次毁灭性灾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极为惨重的损失。
录自:《安康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安康地区遭受特大洪水灾害的情况报告》(1983年8月10日安署发【1983】95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