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艾思宏)近日,县河镇纪委结合镇党委制定的《“四单制”考核管理办法》,修改印发了《县河镇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和《县河镇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脱贫攻坚工作追责问责管理体系,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化、完成任务时效化、检查督查常态化、追责问责制度化,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深水区”,到了“攻城拔寨”关键时期,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县河镇纪委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印发了《县河镇脱贫攻坚问责办法》。明确了各村(社区)、部门和帮扶责任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问责条款、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全面落实镇党委“四单制清单”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能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依据“第一次蓝色督办单,批评教育、警示提醒,限期完成;第二次黄色警告单,诫勉谈话,限期完成;第三次红色问责单,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原则实施。同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责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小组,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严明工作纪律,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
截止目前,已有2个部门和个人接收了蓝色督办单,并承诺在规定时限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