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近日,县财政局、人社局、脱贫攻坚指挥部联合下发《关于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决定在贫困村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通知》明确:一是岗位设置。脱贫攻坚期间,在全县74个贫困村中各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 2 个,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乡村道路养、村委会活动中心保洁绿化、河道保洁、村级就业社保协公服务工作。二是岗位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以下称“三无”)的劳动力。三是岗位补贴。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 元,所需资金从县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四是申报程序。各镇指导各村委会,按照本地实际,确定本村 2 个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任务、职责和要求,并在本村公示栏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各村委会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在全村范围内发布用工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应聘工作;各村委会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后,提出建议人选,由所在镇政府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镇及拟聘人员行政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填写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及公示结果等材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定;人社局审定后聘用单位(镇政府)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