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许兵)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打击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石泉县发布了关于奖励群众举报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奖举报有价值的违法行为线索活动。
石泉地处秦巴腹地、汉水之滨,素有“秦巴山水、石泉十美”之称。县境内野生动物资源极为丰富,分布有羚牛、朱鹮、林麝、金雕、黑熊、猕猴、斑羚、水獭、大鲵等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余种。为强化保护,通告明确指出,对广大群众举报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侦破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对线索举报人按照2000到20000元标准予以奖励,侦破除前三项规定以外的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对线索举报人按照500至2000元标准予以奖励。群众举报线索经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查证属实,并由县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对线索举报人按照200至1000元标准予以奖励。
据了解,全省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该县及时印制《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单》等资料在全县张贴和发放,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通过实地查访、群众举报、网络监测等方式全面收集线索,依法对全县范围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目前,通过巡查排查获取案件线索并侦办涉嫌非法狩猎刑事案件2起,查办非法猎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资源行政案件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