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消,男,1994年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岚皋籍军人。
2018年2月22日,探亲在家的陈忠消,遇见县城东坡安置小区11号楼着火。着火点在三楼,需要攀爬十几米外墙才能施救。在众人都上不去、消防人员还未赶到的紧急时刻,陈忠消毅然冲出,背着灭火器沿着天然气管道,迅速爬到着火楼层,破窗而入,灭掉大火,切断电源,避免了一场重大灾难发生。在协助随后赶到的消防队处理完现场,确保没有人员伤亡和火灾续发隐患后,陈忠消默默离开,第二天便返回服役部队驻地。由于在现场吸入了过多的浓烟,加上脸部、手臂被火燎伤,陈忠消身体出现了不适,在战友的再三追问下,他危急关头英勇救火的事迹才传播开来。
先后被评为第三届岚皋县道德模范、“陕西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