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来庆琳
从餐桌上的“野味”到人人喊打,近年来,来自社会各界禁食野生动物的呼声此起彼伏。尤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暴露出滥食野生动物而引发人类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巨大隐患,禁食野生动物业已迫在眉睫。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不止于生态保护,更与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戚戚相关。
据相关研究表明,约80%的人类新发传染病都与野生动物有关。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是多方面的,最主要可能导致某些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等。其风险性和灾难性后果,在2003年的“非典”、2012年后发生的中东呼吸综合征以及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充分得以显现。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在野生动物的保护,禁食的法律规范限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对“三有”类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是否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作为一个制度短板和漏洞,此次通过这一专门决定,为我们指明了鲜明导向。
面对监管失控的“盲区”,对食用“野味”零容忍!该决定不仅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还提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无论从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进步或者公众文明意识养成的角度上看,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说到底,就是要切断人与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风险之间的关系。而在现实中,我们也看到,仍然存在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对食用野生动物趋之若鹜,或炫耀钱多、或炫耀权大,或猎奇心重欲打破规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不正常需求,进而让一些地方的“野味产业”大行其道,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
不再一味地提保护,而是要从源头上禁止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作为这个包含了猎捕、人工繁育、经营、运输等多个环节的产业链,要从源头上抓起,就必须实施最为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系列措施。自决定施行,从中央到地方,多部门多地均拿出“最严”措施,相关的配套政策也正在路上。
疫情仍在继续,我们当下也很有必要,再度审视人类生存发展与野生动物保护的利害关系,从我做起,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自觉改掉利用野生动物的皮毛、骨牙和器官等作为奢侈品等行为,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根源上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