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潘意梅)3月31日19点,宁陕县公安局筒车湾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宁陕县公安局“110”转警信息,有村民报警称“有一只青麂子掉河里了,需寻求帮助”,接到报警后,筒车湾森林公安民警及宁陕县林业局动管站工作人员一行立即赶往现场。
据了解,当时四亩地村村民苟兴成正沿着河边往家走,突然发现有一动物在河里挣扎,仔细一看好像是一头“青麂子”掉河里了,老苟立即喊了几个村民一起将它救上了岸,村民们发现它受伤了,于是报了警,附近宁陕荣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麝养殖场的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拿来了养殖场的工具,对“青麂子”进行了暂时安置。
森林公安民警和动管站工作人员到达救助现场后,对受伤的野生动物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鉴定,该野生动物俗称“青麂子”,学名赤麂,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且它现在正处于孕期,是一位“准妈妈”。该所民警随即将赤麂送往悠然山湿地公园,待伤口痊愈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现在在我们的大力宣传下,百姓们的保护意识增强了,真正成了‘警民一条心’,野生动物也得到了保护。”宁陕县公安局筒车湾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廖文东介绍到,自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以来,宁陕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合宁陕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限期主动清缴捕猎工具、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加大打击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