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西)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今年继续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教育厅为我市安排专项资金60万元。
这60万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我市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大致按照省内院校录取新生占75%、省外院校录取新生占25%确定资助人数。
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我市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资助的新生需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据悉,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将优先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