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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 两男子瀛湖非法捕捞被抓获
2018-08-27  来源:汉滨公安

安康瀛湖素有“陕西千岛湖”美誉,是独具秦巴汉水自然风光的名胜景区,保护瀛湖自然生态环境是每个安康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就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无视法律法规禁令,在瀛湖禁渔期间非法捕鱼,破坏了湖区的生态环境。bWi安康新闻网

近日,汉滨公安分局环食药大队快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收缴非法捕捞船只1艘,非法捕捞渔具6件。bWi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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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汉滨公安分局接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渔业局移交案件线索,嫌疑人龚某明、龚某波在禁渔期使用电鱼工具进行捕捞。环食药大队立即受案展开侦查,经查,2018年6月2日,汉滨区洪山镇太吉村村民龚某明、龚某波在安康瀛湖周湾村水域且在禁渔期内驾驶机动船只,采用升压器将电瓶电压迅速升压的方式进行电鱼。二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和禁用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 8月21日,汉滨公安机关对龚某明、龚某波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立案侦查,8月24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龚某明、龚某波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bWi安康新闻网

汉滨公安就此警示,禁渔期内任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手段非法捕捞,损害渔业资源或污染水资源的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甚至犯罪道路。同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保护汉江水域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bWi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