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诈骗电话,随着大数据时代正以席卷的姿态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公民个人信息重要性,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尤为重要。然而和想象中的高科技盗取不同,往往我们身份信息的失窃,就是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
2018年9月20日,汉滨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城区某教育培训学校法人代表宋某某和兼职员工李某某竟然通过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高达6907条,在这其中不乏城区重点高中的学生信息及众多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
一个培训机构,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个人信息?根据当事人交代,这些信息一部分是李某某通过各种手段,从其他培训机构窃取而来的,而宋某某也从自家培训机构的人员统计系统中拷贝了不少。到手之后,被分别存储在前台的电脑和宋某某自己的电脑笔记本中。宋某某等人打算利用数据掌握学生和家长的相关信息,以此为自己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生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汉滨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宋某某、李某某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