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9Y2安康新闻网
一、任命王桥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9Y2安康新闻网 免去王桥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9Y2安康新闻网
二、任命刘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9Y2安康新闻网
三、免去邵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9Y2安康新闻网
四、免去张晓坤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9Y2安康新闻网
五、免去卢从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9Y2安康新闻网
六、免去杨荣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9Y2安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