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 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8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初心、宗旨和使命。
旬阳县神河镇脱贫办专职副主任何坚,镇干部马胜利、陈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按值班安排,2020年1月26日,神河镇政府机关春节及疫情防控带班领导为何坚,值班人员为马胜利、陈飞。当日上午8时30分许,县委负责同志明察暗访疫情防控工作,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均未在岗,电话督促后,半小时左右3人才陆续到岗。1月30日,何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飞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对负主体责任的镇党委书记胡朝余,责成向县纪委做出书面检查;对负主体责任的镇长华开军,由县纪委对其谈话提醒。
旬阳县铜钱关镇社保协理员刘东隐瞒胞弟从武汉返家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铜钱关镇上报的《湖北及武汉来(返)旬人员健康登记表》)有60余处明显错误,县联防办收到该表后,未认真审核,直接纳入全县数据统计,造成整体数据失真。该表签批人为镇党委书记陈康、镇长张先锋,填表人为刘东。另发现,1月20日刘东之胞弟从武汉务工返回家中,与其同住的刘东直至1月30日才按规定申报。以上问题,刘东负有直接责任,由县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刘东处隔离期,尚未结案);陈康、张先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镇纪委书记夏长朝监督责任缺失,责成陈康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县纪委对张先锋、夏长朝谈话提醒,其他责任人由有关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紫阳县向阳镇营梁村党支部委员、文书杨鹏漏报湖北返乡人员信息问题。1月23日,杨鹏向镇政府汇总、上报本村各组湖北返乡人员信息时,将已清楚掌握的八组湖北返乡人员谢某某漏报。直至1月25日,镇政府大数据对比发现该问题,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杨祥军进行核实,杨鹏才予以补报。1月27日,谢某某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鹏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杨祥军主体责任缺失,导致有关人员未被及时隔离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险。2月2日,杨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杨祥军予以批评教育。
紫阳县蒿坪镇双星小学教师温泽武(本校总务后勤工作负责人)违规聚餐问题。1月25日,温泽武从微信群收到县指挥部不聚餐令。1月26日,在明知亲属中有湖北黄冈市返乡人员的情况下,温泽武使用双星小学灶具、餐具,在本校一楼教师办公室设宴两桌,召集从湖北麻城县返乡人员张某某、汪某某夫妇及其他亲属共23人聚餐,导致就餐人员存在交叉感染的潜在危险。2月2日,温泽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石泉县中池镇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叶方军等人排查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按照镇村会议安排,叶方军直接承担筷子铺村一组、二组疫情防控排查工作。1月27日,中池镇纪委在疫情防控督导中发现,叶方军的儿媳、孙女近日在湖北旅居5日后返回筷子铺村一组家中;一组村民张某某近日在湖北黄石市、武汉市旅居6日后,又在汉阴、石泉县城及中池镇多处游玩,才返回家中。以上疫情,叶方军未发现、上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月2日,叶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县纪委对负有主体责任的中池镇副镇长(包片责任人)徐进诫勉谈话。
石泉县移民(脱贫)搬迁办职员刘胜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月1日11时许,刘胜聪驾驶摩托车无视执勤民警手势指挥,强行冲闯本县池河镇疫情防控筛查检测点,受到公安机关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月2日,刘胜聪受到记过处分,县纪委对主体责任人、县移民(脱贫)搬迁办主任张本康警示谈话。
白河县卡子镇凤凰村村委会委员、妇联主席凡国荣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经查,凡国荣2019年10月起在武汉务工,2020年1月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1月27日起,凤凰村委会在湖北返乡人员摸排核实中,多次电话询问其是否经过或在湖北停留过,凡国荣予以否认,并强调自己是从西安返回。1月29日,有关部门向镇村反馈其在武汉住宿详细记录后,凡国荣才承认自己在武汉务工,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2月2日,凡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东坝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胡斌失职失责问题。2月2日,示范区(试验区)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组在恒口镇东坝社区检查时,发现社区居委会武汉返乡人员及家庭成员台账漏测漏报8人;由居委会负责监管的6户18人自行居家隔离人员中,部分人员居家隔离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居委会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每日对居家隔离对象周某某、王某监测体温、报送信息。以上问题胡斌负有直接责任,2月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说,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以强监督促强监管,是纪检监察机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措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战时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处置相关问题线索39件,初核39件,立案12件,处分10人,组织处理55人。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构筑严密防线;要把握职能定位,注意方式方法,既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又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