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曹英忠 申中朝
聚焦中省决策部署,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69个、重点问题线索35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联动发现突出问题57个、问题线索15件,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联动,共发现突出问题81个,问题线索25件。
关注人民企盼心声,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3550个,重点问题线索295件,立案58件,党纪政务处分54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
强化基层党组织职能,常规巡察发现突出问题161个、重点问题线索41件,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11件,科级及以下30件。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涉众集资风险防范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15个、重点问题线索7件。
民之所向,党之所指,剑之所挥。
2019年,我市市县巡察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巡视办督导指导下,始终坚持中心服务大局理念,聚焦全覆盖目标安排常规巡察,围绕中心工作安排专项巡察,围绕提升质量安排交叉巡察,聚焦基层热点安排对村巡察,配合省委巡视开展联动巡察,深化政治巡察不动摇,聚焦监督重点不发散,坚持创新探索不停步,推动了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关切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查处,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得到了全面落实。
内容更加聚焦
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党组织政治责任,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六项纪律”“七个有之”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019年市委深化“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以人民为中心。把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巡察监督全过程,政治巡察的内容更加聚焦,指向更加明确,制度更加规范,措施更加具体,巡察监督震慑、遏制、治本的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指向更加明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直面基层“微权力”。全面开展对村(社区)巡察,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采取巡镇带村、对重点村直接巡察等方式,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157个。强化政治体检,查找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政治偏差,解决侵害和漠视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深入发现、推动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直抵“神经末梢”。
扛牢监督主体责任,强化职责担当。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对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委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将会议精神纳入市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议、3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了《市县党委常委会议通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制度》,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情况日常督促检查,完善整改公开机制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整改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市委常委会先后通报了省委第三、四轮巡视所辖8个县的巡视反馈情况,确定联系县区的班子成员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县区的整改工作。
构建内部监督体系,融入监督格局。市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导指导、服务保障职责,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督导检查。2019年,县区巡察工作定期督导机制运行,召开3次县区巡察办主任座谈会;两次对10个县区和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巡察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2019年,内部监督机制《市委巡察组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施行,《巡察办人员联系指导巡察组制度》落实。一系列机制、规则、办法的出台,突出强调把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约束就跟进到哪里,构建起了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
制度更加规范
2019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巡察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标进一步增强。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规范巡察工作。
责任进一步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定位进一步明晰。政治巡察、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成果运用。
职责进一步确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本地区巡察工作,接受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巡察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同级党委和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负责巡察组日常监督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提供工作支持;负责对市县巡察工作决定事项和巡视巡察移交事项办理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巡察组,按照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和同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巡察并向同级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对同级党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处置事项及时分类移交,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措施更加具体
机构不断充实。2019年,围绕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按照政治过硬、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要求,落实了市县巡察机构、编制和人员。设立6个市委专职巡察组,行政编制12名,已配备专职组长4名、副组长4名;县区设立专职巡察组30个,已配备专职组长12名、副组长18名。规定了市县财政单列巡察工作经费预算,足额保障工作运转。
方式不断变化。2019年,组织结构优化、功能整合、机制创新,巡察方式不断变化。秦岭生态环保,省委授权,巡视巡察联动;脱贫攻坚、人防系统和涉众集资风险防范专项巡察,监督对象联动、目标任务联动、组织实施联动、工作力量联动、协作配合联动、问题督办联动、成果运用联动,成效明显。交叉巡察,“县力量、市统筹”。巡察主体交叉,全市巡察人员混合编组;巡察内容和范围交叉覆盖,“下沉一级”;巡察工作方式交叉混合,交叉巡察多个对象,一托“N”,破解了基层“熟人社会”带来的监督困扰,解决了“巡不深、察不透”的问题。
方法不断完善。2019年,建立完善了巡察问题底稿制度、巡察办组会商研判问题线索和巡察报告制度、巡察办人员联系指导巡察组制度,巡察监督质量稳步提升。
2019年安康市县巡察工作,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强化监督职责,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的成绩。
2020年,我市市县巡察工作,姿态昂扬,只争朝夕,将更加坚守政治巡察职责定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蹄疾步稳,不断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