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杨京保 通讯员 石广修)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问题整改,规范执行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政策。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发放的通知》。
通知要求,规范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严禁违规和变相发放津贴补贴。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设立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假借各种考核评比创建达标表彰名义普遍发放奖金;不得违反规定将上级奖励给集体奖金擅自发放给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转移资金、再由关联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自行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未休年休假补贴;不得以任何借口、名义、方式在国家、省、市统一工资政策之外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有价证券和实物;市直事业单位增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中,不得平均发放,要严格按照绩效工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分配办法和考核办法,除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正常福利外,将所有的津贴补贴、奖励激励性项目全部纳入,不得在绩效分配办法和考核评价办法外,再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
通知强调,理顺管理机制,市政府成立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财政局牵头的津贴补贴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绩效工资办公室。规范工作流程,坚持符合政策、量力而行原则,今后凡是新出台涉及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奖励政策前,由财政部门先进行财政承受力评估,再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肃发放纪律,对自行出台政策、无依据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要立即清理纠正,整改规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