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文明委《陕西省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和省委文明办《关于做好2018-2020届陕西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和复查工作的通知》(陕文明办字〔2020〕24号)精神,经申报推荐、督导评估、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等程序,择优确定24个单位为我市2018—2020届陕西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单位。为确保推荐质量,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委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9月5日-9月11日
电话(传真):0915-3288956 13909151531
电子邮箱:10649558@qq.com
地 址:中共安康市委文明办创建指导科
邮 编:725000
中共安康市委文明办
2020年9月5日
一、拟推荐省级文明单位标兵(5个)
安康市中心血站
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汉分公司秦岭管理所
镇坪县财政局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宁陕县供电分公司
二、拟推荐省级文明单位(12个)
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安康市人民医院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汉滨区第一医院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白泉分公司白河管理所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旬阳县供电分公司
白河县人民医院
汉阴县财政局
中共安康市委机关
三、拟推荐省级文明校园(3个)
陕西省安康中学
汉滨区汉滨初级中学
石泉县城关中学
四、拟推荐省级文明社区(2个)
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大北街社区
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培新街社区
五、拟推荐省级文明村(2个)
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
紫阳县高桥镇裴坝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