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秦莉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服务群众的作用,依托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平台,助推“互联网+”与调解工作有效融合,为申请人提供“人在家中坐,事在网上跑”的便民服务,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抓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接到全省首批“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安排后,市、县人社局迅速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互联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实行领导挂帅、专人负责、上下联动、随机检查、定期通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试点圆满结束后,持续推进“互联网+调解”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调解仲裁行风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导考核,为“互联网+调解”工作的有效推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抓体系建设,建立平台架构。做好“互联网+调解”工作,建立完善的调解组织机构树和落实调解员是重中之重。市人社局实行周通报、月督查办法,建成了覆盖139个镇办、12个社区、1个事业单位调解组织、8个工业园区调解组织、1个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服务平台架构,每个调解组织配备了1至2名调解员,确保线上调解工作无盲区。逐一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名册,完成调解服务平台系统管理员和调解员信息录入,实行实名制管理,切实发挥调解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着力提高调解工作效能,保障“互联网+调解”工作顺利实施。
抓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建设高素质的调解仲裁员队伍,是开展“互联网+调解”工作的必要条件和根本保证。市人社局高度重视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调解仲裁员培训班,创新培训方式,编印仲裁员、调解员学习资料,制定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制度,组织采取案例讨论、庭审观摩、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员业务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将网上办事、线上服务作为工作常态,组建“互联网+调解”工作交流群,集中培训线上调解制度,规范线上调解流程,确保每个基层调解员均能熟练掌握操作步骤和劳动法律法规,大胆运用“线上调解”,提升“线上”调解率。
抓舆论宣传,扩大试点效应。“互联网+调解”是新生事物,重在扩大知晓率,提高参与率。市人社局为深入宣传“互联网+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线上方式调解,统一设计印制了2000余份“互联网+调解”宣传海报,配发到各县区、乡镇、社区和多家企业,并在人流聚集区进行张贴宣传。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广场、车站等人流聚集区大屏幕,播放调解仲裁业务宣传片,让群众了解、熟悉在线调解业务流程。市、县人社局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加载了“互联网+调解”链接,方便申请人登录网站。通过积极开展在线调解,有效节省了人力、物力、精力,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逐步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数据“少跑腿”。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服务平台建立行政机构11个、调解组织161个,入库调解组织管理员、调解员共计299人。累计受理网上提交调解申请71件,已处理71件,调解成功64件,线上调解率达90%,调解金额达330万余元。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通过平台做好服务工作,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互联网+调解”的认知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解决争议,切实感受到“互联网+调解”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