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任字〔20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免去王贤良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余绪海同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安政任字〔202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柯玉富同志任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罗武侠同志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冯尚斌同志任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张峰同志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仁康同志任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吴大林同志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刘子龙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正县级),原任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重组自行免去;
马文艳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原任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重组自行免去;
余绪海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安政任字〔202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张琛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
王建华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