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实习记者 王子悦 制图/记者 陈楚珺
每逢秋冬季节,野猪下山觅食频繁。野猪过境,庄稼遭殃,甚至频频闯入村庄、城市,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安康多地群众反映,为了驱赶野猪,他们想尽办法和野猪斗智斗勇,放鞭炮、点篝火、装置探照灯、放置稻草假人,更有村民为了照看庄稼不被野猪破坏直接搭棚睡进庄稼地里。但这些防范措施收效甚微,野猪不断适应着人类的光线、声音,肆无忌惮地损毁庄稼、伤人性命。
近日,旬阳市双河镇双河社区四组的治安监控,拍到了两只野猪一前一后出现在画面中,第一只从马路一侧横穿过街,向居民楼下停放的摩托车,第二只紧随其后,将一楼门口的垃圾桶撞翻。随后,监控中出现了两个发现野猪的居民,野猪随即消失在黑暗中,当地居民报警求助。
每逢秋冬季节,野猪下山觅食频繁。野猪过境,庄稼遭殃,甚至频频闯入村庄、城市,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安康多地群众反映,为了驱赶野猪,他们想尽办法和野猪斗智斗勇,放鞭炮、点篝火、装置探照灯、放置稻草假人,更有村民为了照看庄稼不被野猪破坏直接搭棚睡进庄稼地里。但这些防范措施收效甚微,野猪不断适应着人类的光线、声音,肆无忌惮地损毁庄稼、伤人性命。
“近年来,由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各项环保措施,安康境内生态环境持续转好,森林覆盖率达68%,栖息地增多,又没有天敌猛兽,加之野猪适应力、繁殖力强,打击违法捕猎力度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也不断提高,最终造成了野猪泛滥成灾。”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介绍道:“从2016年至2020年,野猪造成人员伤亡事件10起,造成各类经济损失3亿多元。”
探索赔偿机制降低农户损失
野猪泛滥成灾,人猪矛盾日益加剧,特别是每年秋收季节野猪致害形势严峻,为此,陕西省林业局近日发布通告,将野猪禁猎期缩短到2个月,由原来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调整为3月1日至4月30日。这意味着,每年3月、4月禁猎野猪,其余10个月可以捕猎野猪。除了延长狩猎期外,陕西省还探索建立野猪防控综合试点。今年3月份,岚皋县成为首批省级野猪防控综合试点县,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相应的岚皋、平利、宁陕、石泉四县探索推出保险补偿政策:当地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由政府牵头筹措资金将野猪致害纳入森林保险,为农户购买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自然保险。据市天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野猪属于国家三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动物,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所以不在国家法定补偿范围之内,以前当地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补偿野猪造成的人员伤害,但是对于农作物造成的财产损害没有补偿。现在利用保险补偿政策,既能赔偿人员伤亡,又能赔偿被损害的农作物,对农户来说就减轻了损失。”这一方式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野猪致害的赔偿机制,让赔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农户来说是一种安全保障,但对政府而言,财政资金如何筹措,各级财政如何分担,这仍需要上级政策和规定进一步细化。
从被动补偿到主动狩猎仍是难题
政策配套到位了,但不能一味被动补偿,一赔了之,要解决野猪致害问题还得主动出击狩猎,但是该怎么猎、谁来猎仍是个难题。
近日,石泉县探索成立了专业狩猎队。招募老猎户、退伍军人组建成专业狩猎队,由当地主管部门与之签订工作合同,通过基本劳务补偿加狩猎奖励的方式激发其积极性。自2019年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以来,传统的捕猎工具如兽套、兽夹、电网等均属于违法捕猎工具,石泉专业狩猎队只能利用猎犬作为捕猎工具。据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石泉已猎杀17头大型野猪。
但猎犬作为唯一捕猎工具,只能起到追踪野猪的作用,专业猎犬养殖成本高,当地政府无法提供配备,通常都是由传统猎户的私有猎犬充当狩猎队主力,同时,缺乏主要的捕猎工具也无法保障狩猎队成员的人身安全。对此,市天保中心工作人员直言:“捕猎计划年年都有,但最关键的是缺乏捕猎工具,无法申请到枪支配置,虽然有相关政策支持申请,但是枪支的使用和规范是一个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同时还需详细的枪支规范使用制度出台,这些都是导致狩猎难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目前安康探索成立专业狩猎队的仅有石泉一县,其他各县(市、区)暂未成立相关捕猎野猪队伍。一方面,捕猎野猪本身是个危险性和专业性极高的工作,但由于禁猎多年,有经验的老猎户难以寻找,加之各地没有专项资金的扶持,专业狩猎队难以组建。另一方面,专业狩猎队的管理、训练等后续各种问题也没有明确专业的管理办法。
防控手段还需进一步细化
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各种禁猎、禁食野生保护动物政策的出台,普通群众对野猪不能捕、不会捕、不敢捕,往往持着“惹不起但躲得起”的态度,农户辛苦一年,野猪过境“一夜回到解放前”,长此以往,不仅给农业生产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农户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市天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治理野猪泛滥仅靠林业一个部门很难取得成效,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农业部门可以将受损情况进行调查汇总,林业部门可以组织专业狩猎队,公安部门需要协调狩猎枪支的使用和管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扶持资金,只有多部门联合,机制共建、信息共享才能有效治理野猪泛滥致灾问题。”
科学捕杀仍是调控野猪数量的有效手段,但是“科学”二字还需进一步细化,不能一味地简单扑杀,还需考虑“治本”问题。虽然禁猎期调整,避开了野猪繁育的三四月份,但对于捕猎数量、野猪的雌雄、老幼都应进一步设置详细科学的捕猎计划。此外,各部门之间的责任需要进一步厘清,各种支持政策、管理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出台,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防控手段也还需进一步探索。解决野猪泛滥致害问题绝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和常态化的治理,才能最终实现人与野猪的和谐“共处”,生态与农户的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