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曹英忠 文韬
市委共开展常规巡察9轮、专项巡察9轮、巡视巡察联动4轮,常规巡察118个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对815个部门、镇办和企事业单位、1889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实现了市、县部门及镇村巡察全覆盖。市县两级巡察共发现突出问题20419个,重点问题线索2628件,立案643件,党纪政务处分785人,诫勉谈话352人,提醒谈话734人,移送检察机关13人……
市四次党代会以来,在省委巡视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任务,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以扎实的巡察监督成效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周密部署 高位推动 宝剑锋从磨砺出
五年来,市委把开展政治巡察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摆在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先后14次专题研究巡视巡察工作,11次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15次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陕西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把巡视工作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员干部培训计划。
编制《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康市市县巡察工作责任清单》《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文件。
全市9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兼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形成了党委负总责、书记亲自抓的良好局面。按照党委工作部门规格设立了市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县级换届后,巡察办主任全部由同级纪委班子成员兼任。设立市委巡察组6个、县(市、区)委巡察组30个,并设立市巡察事务服务中心,为市县巡察机构增编75名。市县财政单列巡察工作经费预算,足额保障工作运转。
从石泉县探索试点到全市全面推开,五年来,巡察机构从起步到壮大、巡察业务从探索到规范、巡察范围从局部到全覆盖,全市巡察工作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把准定位 精准发力 利剑出鞘即显锋芒
“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聚焦‘政治体检’不发散,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在2017年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对扎实推进政治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市委制定出台了《深化政治巡察问题清单》,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和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市委分9轮对118个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021个,问题线索250件,党纪政务处分23人;
各县(市、区)党委对815个县(市、区)直部门、镇办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实现了市、县部门及镇办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10346个,问题线索1222件,党纪政务处分294人。
五年来,全市巡察发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372个,集中整顿党组织不健全、凝聚力不强的支部84个,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支部18个,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推进乡村振兴缓慢的支部44个,矛盾问题突出、管理混乱的支部197个,党员致富带富能力不强、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支部29个,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民之所向剑锋所指
五年来,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三个助力”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110个,问题线索81件;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联动,发现突出问题24个,问题线索25件;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39个,问题线索12件;
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180个,问题线索54件;
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69个,问题线索35件;
涉众集资风险防范专项巡察及“回头看”,发现突出问题27个,问题线索17件;
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29个,问题线索8件;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正在如火如荼进行……
五年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478个,问题线索232件,已党纪政务处分75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配合省委巡视开展了两轮脱贫攻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市县公安系统“对口式”巡视巡察联动,共发现突出问题230个,问题线索63件。
通过巡察精准监督,有力维护了干群齐心、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人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不留空白 不留死角 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市县巡察机构坚持“治乱村、带弱村、促好村”,对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群众反映强烈、黑恶势力横行、经济发展缓慢的村,由县(市、区)直接巡察一批,实现以巡促治;对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领域问题突出的村和市县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较重的村,由市、县联动专项巡察一批,推动工作落实;对其他村,由县(市、区)以巡镇带村方式延伸巡察一批,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市委巡察办制定《对村(社区)巡察问题清单》,将巡察“三个聚焦”和村级可能存在的问题,细化为60个具体问题表现,分别制定工作清单,指导帮助巡察组在巡察中精准发现问题。
坚持巡察、审计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三方联动、协作配合,优先安排已被审计村作为巡察对象,充分发挥巡察精准打击、审计专业体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前哨”优势,为对村(社区)巡察提供充足“弹药”和“火力”支撑。
五年来,市县全覆盖巡察村(社区)1889个,发现各类问题8451个,问题线索845件,立案349件,党纪政务处分358人,移送检察机关12人。
以巡促改 以巡促建 持续释放震慑威力
市委注重加强巡视巡察整改过程监督检查和社会评价,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督促市县部门围绕职能职责范围内制度落实情况,找问题、查漏洞,完善制度、促进改革、推动工作。
出台《市委常委会会议通报巡视反馈意见暂行办法》,确定联系县(市、区)的班子成员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县(市、区)的整改工作,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康市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安康市巡察整改约谈暂行办法》《安康市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机制,健全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及时向市委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众集资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监管、优化全市招投标工作、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等巡察建议13个,推动实施专项治理。
五年来,市县巡察机构坚持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移交问题处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
探索创新 规范完善 确保巡察震慑常在
五年来,先后制定出台《县区交叉巡察实施办法(暂行)》,从各县(市、区)抽调巡察骨干开展交叉巡察,在毗邻县(市、区)间探索建立巡察协作区,开展“互派式”交叉巡察。
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不高问题,制定《安康市市县巡察“三个聚焦”问题清单》《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信息通报办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办法》,建立巡察组周汇报、巡察办人员联系指导巡察组、巡察问题底稿、巡察办组会商研判问题线索和巡察报告制度。出台《市委巡察机构联系县区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县(市、区)巡察工作每年定期督导机制。
未来五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巡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守护“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奋力谱写安康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