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尹行东)截至3月24日,我市新增市场主体6062户。其中,新登记企业1817户、个体工商户41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0户,同比增长10.20%。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印发了《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指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积极开展外资登记工作,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扎实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一照多址”“一业一证”“歇业备案”等新举措,持续支持个私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确保商事制度利好落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全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