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
做好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6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中省最新防控政策要求,为做好入境安康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严防疫情输入、传播、扩散,共同守护安宁康泰、和谐有序的幸福家园,现将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提示如下:
一、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在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
三、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对有低风险地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辖区内的其他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乘坐民航、铁路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出站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全市各交通卡点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分类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措施;为外省、省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来安返安人员提供一次自愿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七、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规章和政策措施,主动、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主动提供“两码一证”,主动配合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所在县(市、区、旗)有本土疫情发生确需返乡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提前告知行程。
八、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打疫苗,不信谣、不传谣,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对不遵守防疫政策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严厉查处。
九、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休闲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有效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全面、规范开展42类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切实提升“早发现”能力,严密防范疫情在社区传播扩散。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