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杨克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免去杨克山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仵红兵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昕玫同志任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处长,免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兰天安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处长职务;
余祖军同志任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1年9月起算;
免去刘璇同志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