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九龙) 9月21日,市纪委监委、市狠抓落实办联合印发《工作协同联动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制度》旨在明确程序,突出目标同向、推进同力、信息共享,促进协同联动,合力保障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落实落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谈起《制度》出台的初衷时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制度》正是我市健全这一机制的举措,它以过程监督为最大特点,力争用督查减少问责、用问责让督查更有力。”市狠抓落实办负责人解读《制度》时讲到,“《制度》第九条规定,市狠抓落实办根据重大事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需要,可就一些关键性环节的推动落实商请市纪委监委参与过程监督,监督中发现有应予以问责情形的,市纪委监委应按程序启动问责调查。”
信息共享是《制度》的重要取向。《制度》规定,市纪委监委相关机构、市委巡察办在工作中应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紧盯市级几大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发现狠抓落实方面的问题,并及时移交市狠抓落实办;市狠抓落实办在工作中发现的党组织及党员、公职人员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应立即移交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制度》第五条规定,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共性指标赋分及党风政风行风评议中,应听取市狠抓落实办的意见,如此既实现信息共享又将狠抓落实纳入对县(市、区)及部门的作风评价体系。
据介绍,该《制度》共13条,前3条是总则,指出市纪委监委与市狠抓落实办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系人和工作会商机制。随后是分则,先用4条的篇幅分别对市纪委常委会及各机构、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其他相关机构等如何助推全市狠抓落实工作进行了明确;接着用5条的篇幅对市狠抓落实办在工作中发现有问责情形、需要进行过程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发现苗头性问题时的处理程序,以及双方会商时市狠抓落实办提供工作资料用于监督调研等进行了明确。最后1条为附则,明确了《制度》印发即执行、各县(市、区)参照执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