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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推出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制度
2014-08-14  来源:安康民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水平和透明度,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监督和参与度,努力实现阳光低保,今年8月,安康市汉滨区推出聘请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制度,并把这一制度与实现区、镇(办)、村(社区)三级联审(评议)、公示制度结合起来,作为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措施。7PC安康新闻网

目前,汉滨区由各镇办从熟悉辖区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党员、居民代表、辖区单位负责人等社会各阶层人士中,按照每个镇聘请3—5名低保工作义务监督员,每个村(社区)聘请1名低保工作义务监督员。由镇(办)发放《聘书》,并在政府所在地和村(社区)醒目地方予以公示,实行一年一聘,期满可继续聘任或另行聘任。7PC安康新闻网

对所聘请的这些义务监督员,区民政局还统一制定了五大职责:一是参加镇办、村(社区)委会召开的低保评议小组会议,深入到村(居)居民家中,广泛听取居(村)民对低保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向镇办镇党委、政府反映。也可以直接将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报告区民政局;二是监督镇办、村(社区)委会低保长期公示、镇办低保受理、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等审核责任的执行情况;三是协助镇办、村(社区)委会做好低保工作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四是可参与走访调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五是可参与和检查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工作,听取镇办、村(社区)委会低保工作情况通报。7PC安康新闻网

同时,对聘任的义务监督员建立信息卡,对义务监督员工作情况定期抽查,按期召开义务监督员联系会议,每半年将义务监督员工作、管理情况报区民政局。与此同时,建立起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退出机制,对长期不能认真履职或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可随时予以解聘。7PC安康新闻网

聘请义务监督员,让群众监督城乡低保的全过程,可以减少‘关系保’、‘人情保’,是实现阳光低保的一种有效的尝试,是民政部门及早发现违规低保的有效途径,是及时化解低保不公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7PC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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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