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益军工作资料图
局长周益军被行政警告;
政委董强印被撤职;
副局长潘怀宏被行政记过;
小河派出所所长吴高平、巡警大队队长王刚被撤职;
刑警大队副教导员王明国、刑警大队队长刘平辉被行政记大过
本报安康讯(记者吴琛)2014年4月以来,旬阳县“谭琴被伤害案”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下午,旬阳宣传网通报了安康市对“谭琴被伤害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认定这是一起违规责任事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经调查,2011年11月底,旬阳县公安局为完成清网任务,利用虚假材料违规撤销犯罪嫌疑人王开芳的上网追逃信息,相关领导和民警违反了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工作操作规定。这起事件,暴露出旬阳县公安局侦办案件的相关民警弄虚作假,执法不严,为民服务观念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教训深刻。
根据有关纪律条例之规定:决定对旬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益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董强印给予撤销党委副书记职务、撤销政委职务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潘怀宏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小河派出所所长吴高平、旬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队长王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教导员王明国、刑警大队队长刘平辉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目前,旬阳县公安局重新对嫌疑人实施上网追逃,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
2001年1月,谭琴被昔日好友王开芳泼硫酸毁容。2006年7月,旬阳警方开始正式网上通缉疑犯王开芳。2014年3月,谭家亲属惊讶地发现,“王开芳已经投案自首”,通缉令早于3年前已经被撤销。而真实情形是,疑犯实际上并未自首,甚至网上通缉的照片都不是疑犯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