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晚10时许公布,8月18日至24日,又有一批党员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共涉及153起典型案件,其中陕西省纪委查处通报了8起:
1.宝鸡市金台区文物旅游局旅游股干部赵小平,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白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乔小东,违规安排亲友免费参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渭南市韩城市西庄镇人大主席许建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延安市延川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冯瑞,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诫勉谈话。
5.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花龙镇村党支部书记孙克雄、会计孙克武,挪用公款,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汉中市西乡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王飞杰,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安康市旬阳县科技局职工李胜军,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翟红卫,违规给职工发放月饼等物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华商播报记者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