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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百余亩青山被开挖建成梯田
2013-08-22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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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以来,不断有群众向本报安康记者站热线反映,安康市汉滨区共进镇店子沟村、火石垭村,以及关庙镇花心村等地飞播造林过的天然林保护区域山体被开挖将开发成可耕地和梯田。村民心疼地说,“不知道是谁给青山‘剃了头’。”9Gf安康新闻网

>>>村民 这样毁掉实在让人心疼9Gf安康新闻网

说起有人毁掉山林修造梯田的事情,8月12日,汉滨区共进镇、关庙镇的不少村民觉得“就是瞎折腾”。村民廖某说,“这次我们镇被开挖的大概有40余亩山地,国家每年都会在汉滨区偏远山区森林植被条件差的地方飞播造林,多年来,光秃秃山上终于有了绿色,成了青山。这样毁掉,实在让人心疼。”共进镇村民李某说。共进镇村民李某说,“在2010年起,该镇火石垭等村也曾以改造梯田的名义开山毁林,这次开山早造梯田的数量有70亩左右,是政府对外宣称的二期土地开发项目。”9Gf安康新闻网

>>>镇政府 按国土部门要求造梯田9Gf安康新闻网

8月12日,汉滨区共进镇镇长称,近期镇上的确在修造梯田。“不过,这是配合汉滨区国土资源局开展的土地开发与整理活动。”对于其他情况,该镇长以“具体情况得问汉滨区国土资源局为由不愿继续介绍。”9Gf安康新闻网

在关庙镇花心村也有群众反映村里40余亩山沟上被冠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人用挖掘机将大片绿色山林毁掉,开垦成梯田。施工人员与关庙镇政府均称,是按照汉滨区国土部门要求开展的工作。9Gf安康新闻网

>>>国土部门 在进行荒地开发可耕地项目9Gf安康新闻网

8月8日记者从汉滨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获悉,“共进镇店子沟等村有土地整理项目,具体情况由汉滨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与媒体沟通。”9Gf安康新闻网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8月16日,汉滨区国土资源局下设的汉滨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王海涛介绍说,之所以选择在共进镇、关庙镇等村山上搞荒草地开发可耕地项目,原因有三。一,他们按照2007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第二次全国遥感的相关数据显示,共进镇目前开发的可耕地在图标上显示为荒地,可开发整理。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城市建设用地有需求时,必须实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以实施耕地总量的占补平衡;三,国土局在共进镇等地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得到过汉滨区林业局的首肯。9Gf安康新闻网

8月16日,记者咨询安康市国土局资源局主管全市的土地开发科,该科人员介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如在林业用地上需要开发整理土地,其前提必须是未利用荒地,且需要与林业,环保等部门开展会商、评审等复杂的程序后,将有关科研性报告给县级以上国土主管部门备案且经上级审批后才可实施开发。”然而,记者多次索看审批手续,但都遭到了对方的拒绝。9Gf安康新闻网

>>>林业部门 开山作梯田有毁林嫌疑9Gf安康新闻网

8月12日至16日期间,针对此事记者多次向汉滨区林业局了解情况,但均未能得到正面回应,但安康市、汉滨区两级林业部门多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汉滨区开山作梯田的做法有毁林嫌疑。9Gf安康新闻网

记者从汉滨区多个乡镇和汉滨区森林公安分局等渠道获悉,近年来,安康城区附近天然林飞播区的县河镇等地曾出现有国土部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私自从事土地整理等项目毁林伤绿情况,但都不了了之了。9Gf安康新闻网

一名熟悉林业森林法规的安康市林业局干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监督。”9Gf安康新闻网

华商报记者 毛明博 文/图9Gf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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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