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了《安康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改革的核心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职能转变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职能转变是否到位。这次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到2015年底,县区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40%以上,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形成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完善地方财政体制、工商登记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约束,加强市场监管,提升管理社会事务能力。三是规范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建立县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改革的重点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为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等问题,这一轮机构改革把优化组织结构,整合机构职责作为改革重点,力求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通过机构整合和职责调整,把部门职责由外部的交叉变成内部的合作。这次改革,将整合县区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机构和职责,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将市场监管领域的工商、质监、食品安全等机构整合,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对市场形成统一监管力量。进一步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的职责,整合民政、财政、人社、卫生、新农合等有关社会保障的职责,分别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加大农业农村管理、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交通运输、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管理等领域的机构职责整合力度。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建立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并探索逐步与政府主管部门分离,作为第三方独立运行并承担责任。
改革的任务是精简政府机构限额。继续深化和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大力精简工作部门个数,综合设置政府工作部门,是这轮改革的主要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个数按照辖区人口总数,100万人以上的汉滨区不超过24个工作部门,30万人以上的旬阳、紫阳、汉阴3县不超过20个工作部门,其他30万人以下的6个县不超过18个工作部门。县区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县区政府部门一般不设内设机构。机关部门不单设共青团、工会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兼职。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改革的要求是严控机构编制增长。按照中省关于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县区行政编制在现有编制总额基础上精减10%,精简下来的编制按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并报市编委办备案,需要使用时向市编委办报备。除涉及国家和公共安全机构外,县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等信息,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今后,各项重大改革事项需要调整增加编制的,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从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