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晁阳)日前,市编委办会同法院、检察院、财政、人社、工商、质监、住建、国土、公安、司法、物价、国税、地税、人银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康市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标志着我市事业单位联合监管机制正式建立。
《制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参会人员、主要任务、组织程序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受理事业单位申办刻制公章、机动车船牌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银行账户、社会保险、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税务登记、法律诉讼和公证等业务时,须将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前置审核条件,审查其是否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登记内容与申报材料内容是否一致等,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相关成员单位承担。《制度》还要求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信息定期通气制度,实现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信息互通。
该《制度》的出台弥补了我市事业单位法人联合监管漏洞,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履职行为,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