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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弟弟换地超面积建房引纠纷
2014-12-12  来源:华商报

段纯、段田是亲兄弟,1981年,因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到户,段纯取得百步梯旱地0.55亩,段田取得集镇公路旱地0.72亩。F4c安康新闻网

1984年,因段纯无房居住,便与段田口头订立换地协议,用自己的土地换兄弟的旱地用于建房,但双方对换地面积及界限,未具体约定。F4c安康新闻网

1987年,段纯在换来的土地上建房,2003年、2014年,段纯的儿子段义两次拆旧建新,房屋现有占地面积,已超出换地实际面积67.32平方米。而段田对超出部分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F4c安康新闻网

段田去世后,段田的妻子吴凤见土地被占用,便将段纯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土地原状或赔偿土地折价款12万元。F4c安康新闻网

法院审理认为,当年兄弟间的口头换地协议,未违反当时的政策及法律规定,换地的具体面积及界限,现已无法查明,根据百步梯旱地亩产量低于邻集镇公路旱地亩产量的事实,推出段纯换得的邻集镇公路旱地面积应小于0.55亩。段纯对该超出部分面积67.32平方米,应承担侵权责任。遂依法作出判决,段纯给付吴凤赔偿金1.05万元。F4c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