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展示他拿到的相关政策读本
安康新网讯(记者 潘润生 文/图)1月4日,家住朝阳小区的市民王群升打进热线称,用他持有的“老年优待证”乘坐公交车常常被拒绝。
交谈中,记者得知,原来王群升所持的是河南省颁发的老年优待证,因此常被公交司机拒绝。目前他已定居安康,也无法把手头的证件更换成陕西老年证。随后记者来到了汉滨区老龄办,在这里领到了一本区老龄办印制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该管理办法的第十二条和第五十二条分别规定:外省(市、区)老年人持户籍所在地发放的敬老优待证在本省行政区域与本省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服务;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对此,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道,这种现象在我市并不多,主要集中在水电三局,去年年初他们接到全省统一文件外省老人是不能在本省办老年证,同时也无法更换。但是根据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外省老年人是应该享受同等政策的。随后记者又与市公交公司取得了联系,公交公司表示,今年起全市公交车票价及收费办法会做调整,关于老年证的管理办法他们会进行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