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安康日报)记者 杨迁伟:未来5年内,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记者近日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康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获悉,从8月27日起,我市全面启动停建清理工作,坚决叫停新建楼堂馆所和违规维修改造办公用房。
通知要求,对市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人民团体,新建、翻扩建、迁建、购置项目,要严格按照中省有关规定,逐项逐条对照检查,严格落实停建清理任务。5年内,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不得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不得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在建项目严格按标准执行。同时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严格按一人一处办公室的标准执行;干部正常调动,须在接到正式通知后1 个月内清退出原办公室;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自离退休通知下发后1 个月内,腾退原办公室;严禁出借或出租办公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