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成丹)原告张某与被告罗某是一对结婚10年的夫妻,婚后双方共育有两女。生活看似美满和谐的两人,却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并伴有打架行为,原告曾先后两次起诉离婚,为维护家庭稳定岚皋法院未予支持。近日,不堪忍受的原告再次提出离婚,承办法官认为此案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处理,他们二人之间的矛盾势必越来越大。对此,法官详细了解并掌握了双方近几年的感情生活状况及双方的矛盾症结,多次组织调解,希望两人和平理性解决问题。
通过法官一次次耐心疏导,最终两人同意调解离婚,长女由被告罗某抚养,次女由原告张某抚养,两个女儿的生活现状暂时维持不变,即均随原告生活,由被告罗某共计负担长女抚养费3万元。针对被告生活困难,一时间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实际情况,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原告同意给付被告一次性经济帮助费3.7万元,与被告应负担的抚养费折抵后,原告只需再给付被告0.7万元整。这样一来,既巧妙化解了矛盾,又使得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