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徐以勤)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重拳开展“打系列、攻团伙、打街面、捣老窝、抓老贼”活动,使一批“二进宫”、“三进宫”的惯犯累犯相继落入法网。
镇坪警方抓获一名外省累犯。3月下旬以来,镇坪县曾家镇、上竹镇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镇坪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通过采取视频侦查、技术比对等措施,在平利公安局八仙派出所的协作下,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男,44岁,河南省焦作市人)。据郭某供述,今年3月下旬他流窜至镇坪,在县城一商铺购买作案工具后,多次乘车踩点,选定偏远农村单家独户为作案目标,趁户主下地干活家中无人之机,用钳子、撬棍撬开门锁或窗户,入室实施盗窃。镇坪警方同时查明,郭某系累犯,曾于2001年9月在山西实施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4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今年以来,先后流窜四川绵阳、陕西安康等多个县区入室盗窃。
岚皋警方抓获一名“蜘蛛侠”,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23起。2月份以来,岚皋县城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案发后,岚皋警方通过艰苦细致地现场勘查、视频侦查、分析研判,技术民警在现场提取的指纹中成功比对出前科人员邱某。6月14日,邱某在岚皋县城一小区落网。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邱某(男,汉族,30岁,岚皋县民主镇人。2006年因盗窃罪被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4年经减刑后刑满释放,人称“蜘蛛侠”。)今年1至5月,先后在岚皋县城东坡廉租房小区、新康家园小区、麻柳坝等地采用攀爬方式入室盗窃他人财物23起,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旬阳警方抓获2名累犯,破获一批系列盗窃案件。5月24日,构元镇构元社区二组村民向某家中被盗,丢失金项链、银镯子、香烟等价值6000余元物品;5月27日,构元镇金马塔村一组连续发生三起入室盗窃案,被盗物品价值1.2万余元。旬阳警方经现场勘查,发现“5·24”、“5·27”案侵害对象、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进入现场方式一致,遂并案侦查。在排查盗窃前科劣迹人员中,确定构元镇构元社区二组有盗窃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向某(男,24岁,2013年元月因盗窃罪被判刑3年,2016年元月刑满释放)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28日,白河警方在城区“酷玖网吧”将向某抓获。经审查,向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深挖,该向还供述了今年元月刑满出狱后,先后在关口镇、构元镇、棕溪镇等地采取攀爬、撬锁等方式入室盗窃作案11起、涉案总价值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6月22日,旬阳公安局“110”接警中心相继接到城区老干局家属楼三户居民报警称:家中现金、手机、高档香烟等贵重物品被盗,总价值4万余元。接警后,局长张成功高度重视,要求刑侦大队、城关派出所抽调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专案组经过走访调查、现场勘查及视频侦查,锁定案发当天入住金都大酒店的湖北郧县籍的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精心布控,当日下午15时许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并现场查获现金、手机、高档香烟等涉案财物。经审查,胡某(男,汉族,33岁,湖北省郧西县人。 2004年5月因盗窃罪被十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6年3月因盗窃罪被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9年9月因盗窃罪被十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4年9月刑满释放)对翻窗入室盗窃作案3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信息比对研判深挖,确定该胡自2015年以来,还先后流窜至旬阳、白河等地作案10余起,涉案总价值10万余元。
汉滨警方抓获两名惯犯,破获两起重大盗窃案。7月9日凌晨,汉滨区金川村一超市发生入室盗窃案,被盗物品价值3万余元。接警后,刑警大队抽调民警组成专案组进行侦查,办案民警不顾炎热酷暑,认真仔细摸排,迅速锁定嫌疑人。7月13日,办案民警在安康城区某网吧将犯罪嫌疑人晏某(男、汉族、现年21岁)抓获,随后乘胜追击,于17日在汉滨区新城办高井村将其同伙张某(男、汉族、现年19岁)抓获,并当场收缴被盗价值2万余元的香烟19条。经审讯,晏某、张某系惯犯,今年4月份,还窜至汉滨区心石村某生活超市盗走现金和价值2万余元的香烟。
相关链接:惯犯,是指多次实施同一类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以犯罪为业的人员;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又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据悉,“盗抢骗”类案件80%系惯犯累犯所为,历来是司法机关打击惩处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