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良军)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服务市民群众,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加快推进城区停车场建设,市政府日前出台《2015年安康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加大建设力度,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
根据市政府2015年第三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市双创办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制定了《2015年安康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实施方案》, 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引入社会资金、加快设施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分阶段建设小区、单位、社会公共停车场14处1400余个泊位,试点推动老旧小区停车场建设,促进国家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深入开展。
《方案》指出,新建停车场自正式营业之日起,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停车场一律取消,同步完善停车场周边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和停车诱导设施。同时明确了奖励政策:对地下停车场超出配建标准数量并对外开放的,每个车位补助2000元;对机关事企业单位建设50个泊位以上的立体停车场,自用数量以外面向社会开放使用的,每个车位补助2000元;对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库)并全部面向社会开放的,每个车位补助3000元;对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平面停车场并对外开放的,每个车位补助100元,鼓励社会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
《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而为、勇于担当,按要求将优惠政策坚决落实到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必须向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并接受群众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停车场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恢复原使用功能。